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彭通国生猪养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彭通国生猪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bFc3Y-1bKCtv72xPRFXtQ?pwd=8crj 提取码: 8crj),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彭通国生猪养殖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进行网络公示;
3、登报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彭通国生猪养殖场;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长新村八社;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15723133569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奥晖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23968029
邮箱:1136267951@qq.com
传真:023-63868686转805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6日至3月20日
重庆市潼南区宝龙镇彭通国生猪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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